紅酒(Red wine)是葡萄酒的一種,并不一定特指紅葡萄酒。紅酒的成分相當簡單,是經自然發酵釀造出來的果酒,含有最多的是葡萄汁,葡萄酒有許多分類方式。以成品顏色來說,可分為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及粉紅葡萄酒三類。其中紅葡萄酒又可細分為干紅葡萄酒、半干紅葡萄酒、半甜紅葡萄酒和甜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則細分為干白葡萄酒、半干白葡萄酒、半甜白葡萄酒和甜白葡萄酒。粉紅葡萄酒也叫桃紅酒、玫瑰紅酒。楊梅釀制的叫做楊梅紅酒。
一.進口紅酒清關前你需要知道:
1,辦理海關的申報,查驗,征稅,以及放行等手續之后,貨物才可以放行,貨主或者申報人才能進行提貨。
2,同樣,運載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在進出境或者轉運的時候,也都要向海關進行申報,辦理海關的相關手續,并要得到海關的認可。貨物在結關的同時,不論是進口,出口還是轉運,都要受海關的監管,不允許自由流通。
3,進口紅酒需要的資質在你要進口紅酒的時候,需要進口方進口食品備案及進出口權。
4,酒類進口清關的要求,陸運口岸(如皇崗 文錦渡 深圳灣口岸)一般貿易進口的食品和酒類,需要在境外貼好中文標簽后才能進口清關,如果沒有貼標的產品,需要到海關指定的監管倉(保稅區、碼頭等)貼好標簽后再辦理清關進口。
二.進口紅酒一般貿易進口報關需要的資料:
1.紅酒進口報關資料:
(1)、原廠發票、裝箱單
(2)、酒標(正標、背標);酒標中文翻譯件
(3)、酒的灌裝日期
(4)、原產地證書
(5)、紅酒成份表
(6)、出口國官方衛生證(或者自由銷售證明或者健康證)
2.中文標簽的要求:
(1)、 例如:凈含量 750mL,這幾個字體的高度不能小于4MM
(2)、 其他所有字體的高度不能小于1.8MM
(3)、 背標中的中文主標題字樣不能小于英文主標題字樣
(4)、 酒精度必須標明,如:13%vol字樣
(5)、 原料要注明:“葡萄汁”(注:如含有亞硫酸鹽,要注明。并且原料不能只寫成100%葡萄汁)。
(6)、名稱)----葡萄酒需注明為:“----紅/白葡萄酒”或“-----干紅/干白葡萄酒”或“----半干紅/半干白葡萄酒”
(7)、一種:需注明罐裝日期(具體的年、月、日)
二種:可以打成:見瓶頸或瓶帽(年、月、日)(具體年、月、日還是日、月、年的打法視酒瓶上的打法。
(8)、需注明“生產廠商、地址、進口經銷商、地址”及進口經銷商的電話號碼
(9)、 還需注明:原產國、罐裝日期、貯藏方式、存放條件、保質期、葡萄類型、葡萄年份(可選)、生產商和地址等信息
3.進口葡萄酒申報稅號
一般進口葡萄酒申報主要有三個稅號,分別為:
2204.1000:起泡葡萄酒,指最后發酵過程中在密封容器內加入二氧化碳的葡萄酒(原裝汽酒),或裝瓶后人工充氣的葡萄酒(充汽酒),要求溫度在20℃時充在密封容器中超過3巴以上。
2204.2100: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2204.2200:裝入2升以上但不超過10升容器的葡萄酒。
4.進口葡萄酒申報要素
(1)品名(中文及外文名稱):2204.1000主要為香檳、起泡葡萄酒、葡萄汽酒等;2204.2100/2204.2200主要為葡萄酒、紅酒、白葡萄酒等。
(2)種類:2204.1000主要為汽酒。2204.2100及2204.2200無須申報。
(3)酒精濃度:商品按容量計算的酒精濃度,一般用“%vol”表示。
(4)級別:酒類的等級劃分,一般按質量和產區劃分。
(5)年份:用來釀制葡萄酒的葡萄收獲年份,而非葡萄酒的裝瓶年份。酒標未標明年份的,應填報“NV”。
(6)產區:填報酒標標明的最小產區的中英文名稱;未標明產區的最低級別葡萄酒,酒標標明了國家(地區)的,應填報國家(地區)中英文名稱,不應填報“無產區”。產區是葡萄酒的重要標志,無論如何,都至少會標注國家(地區)名稱,不會出現“無產區”的葡萄酒。
(7)酒莊名稱(中文及外文名稱):生產葡萄酒的酒莊或酒廠的中英文名稱。如為生產廠商灌裝(非酒莊灌裝),則填報生產廠商的中英文名稱。
(8)葡萄品種(中文及外文名稱):填報釀制葡萄酒的主要葡萄品種的中英文名稱。如為多種葡萄品種混釀,應填報兩個主要葡萄品種并注明“混釀”。
(9)包裝規格:商品的個體包裝方式和規格。例如,“750ml/瓶×12瓶/箱”“1000升/桶”。
(10)進口方式:2204.2100及2204.2200葡萄酒的進口方式包括用皮釀容器進口葡萄酒原液和已灌裝在瓶中后進口原瓶葡萄酒兩類。進口葡萄酒原液進行再加工,可分為綜合保稅區內加工和出綜合保稅區后再加工兩種再加工方式,即進口原液的,應填報為“原液區內加工”“原液區外加工”;原瓶進口的,可分為已確定商標品牌和進口時未確定商標(小標進口且無固定商標品牌,需要在國內重新賦予商標品牌)兩種方式,即進口原瓶的,應填報為“原瓶有品牌”“國內貼品牌”。2204.1000無須申報。
(11)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稱):制造商或經銷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標志,實際需要申報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稱,進口時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確定商標或商標權的,需填報中文和外文品牌名稱;另一種是未確定商標或商標權,需要在國內保稅區重新賦予商標再貼牌的,應填報出區時實際貼牌的中文品牌名稱。
Tips:進口葡萄酒須申報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號、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備案號;根據海關總署第248號令、第249號令,自2022年1月1日起,還應申報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號;預包裝進口葡萄酒的貨物屬性應申報為“預包裝”。
三、最后一個來說說一般紅酒進口的清關時效:
1.進口報關公司備案和收貨公司備案:1-3個工作日。
2.中文標簽制作和審核:1~2個工作日
3.報檢,報關,出稅單交稅:1~2個工作日
4.紅酒檢驗檢疫:3個工作日
5.貼中文標簽:1~2天(客戶也可以自己安排)
6.送貨:1-2天
四.進口紅酒的的稅率計算
關稅:14%
關稅計算方法 = 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 ×14%
(關稅完稅價格一般為CIF價,但若中國海關對企業申報的CIF價表示懷疑,會參照同期同類的商品價格核定)
增值稅:13%
增值稅計算方法 = 組成計稅價格 ×13%
消費稅:10%
消費稅計算方法 = 組成計稅價格 ×10%
組成計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是進口環節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依據)
舉例說明:
海關核定一支紅酒的關稅完稅價格為100元,問此紅酒在進口環節一共產生的稅負是多少?
關稅 = 100×14% = 14 (元)
組成計稅價格 = (100 + 14)÷ (1-10%)= 126.67(元)
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 = 126.67 ×13% = 16.47 (元)
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 = 126.67 ×10% = 12.67(元)
進口環節稅負 = 14 + 16.47+ 12.67 = 43.14 (元)
所以,100元的紅酒,在進口環節繳納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合共43.14元,占紅酒價格的43.14%。
其中有些關稅有優惠政策,比如新西蘭,智利,澳洲,新加坡等
中國最惠國有以下國家列表:
歐盟25國(比利時、丹麥、英國、德國、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實際操作中,一般都是根據CIF去算的,如有需要測算,深圳(珠三角)進口,歡迎丟單子過來。隨時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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