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加工貿易賬冊整合優化的公告,將加工貿易聯網監管模式和以企業為單元監管模式整合統一為“加工貿易賬冊”管理模式。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制定背景】
目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有“聯網監管”和“以企業為單元”2種加工賬冊監管模式。近年來,隨著海關總署各項改革的穩步推進,兩種賬冊監管模式差距不斷縮小:一是準入方面,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51號)出臺后,兩種賬冊準入條件趨于一致,均為“非失信企業”。二是外發加工、深加工結轉、內銷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也已經趨同。目前兩種管理模式僅在賬冊核銷程序上略有不同。基層海關和企業均希望能夠整合兩種賬冊管理模式,簡化賬冊類型,統一賬冊監管要求。
為進一步提升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與服務水平,統一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海關總署啟動了加工貿易賬冊整合優化工作。
【主要內容】
一、統一新設加工貿易賬冊類型,不再新設“以企業為單元”類型賬冊。
二、原有“以企業為單元”賬冊可繼續使用,“以企業為單元”賬冊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新設金關二期加工貿易賬冊。
【熱點問答】
一、新賬冊怎么做?
2024年7月1日起,加工貿易企業新設立賬冊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等設立金關二期加工貿易賬冊,“賬冊類型”填報“E賬冊”,不再新設“以企業為單元”類型賬冊。海關按照現行加工貿易企業聯網監管有關規定實施監管。
二、舊賬冊怎么辦?
為盡量降低賬冊整合對企業運作的影響,避免增加企業負擔,按照“穩定存量、改革增量”的思路,加工貿易企業前期已設立的“以企業為單元”賬冊(即“賬冊類型”為“以企業為單元”)可繼續使用,企業也可根據實際需求新設金關二期加工貿易賬冊,按規定辦理剩余料件結轉手續和原賬冊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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